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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24-05-16

分子病理实验室建设要求

(1)临床基因扩增实验室设计原则

    临床基因扩增实验室规范化设置详见《临床基因扩增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》、ISO015189/CNAS9

(2)场地基本要求:

    ①不得影响工作质量、质量控制程序、人员安全。

    ②有利于基础设施正常进行(能源、光照、通风、供水、废弃物处置及环境条件等)

(3)区域划分要求:

    ①原则上,临床基因扩增实验室(标本前处理区、试剂储存和准备区、标本制备区、扩增区、扩增产物分析区)并有独立的通风系统、缓冲间。

    ②根据使用仪器的功能,区域可适当合并,例如使用实时荧光PCR仪,扩增区、扩增产物分析区可合并;采用样本处理、核酸提取及扩增检测为一体的自动化分析仪,则标本制备区、扩增区、扩增产物分析区可合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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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4)空气流向要求:

    ①各实验区与缓冲间应有一定的通风压力差,保证合理的空气流向,防止污染。

    ②实验室空气流向可按照试剂储存和准备区→标本制备区→扩增区→扩增产物分析区进行,防止扩增产物顺空气气流进入扩增前的区域。

(5)设备要求:

    按实验室工作区域划分:

    ①试剂储存和准备区:应包括2~8℃和-20℃以下冰箱、混匀器、微量加样器(覆盖0.2~1000μL)、固定紫外灯和可移动紫外灯(近工作台面)、消耗品、专用工作服、工作鞋(套)和专用办公用品。

    ②标本制备区:应包括2~8℃冰箱、-20℃或-80℃冰箱、低温高速离心机、混匀器、水浴箱或加热模块、微量加样器、可移动紫外灯(近工作台面)、二级生物安全柜、紫外分光 光度计、消耗品、专用工作服和工作鞋(套)和专用办公用品。

    ③扩增区:应包括各种核酸扩增仪、微量加样器、可移动紫外灯(近工作台面);消耗品、专用工作服和工作鞋和专用办公用品。

    ④产物分析区:应包括与检测项目相一致的设备、微量加样器、电泳仪器设备、凝胶成像系统、可移动紫外灯(近工作台面)、消耗品、专用工作服、工作鞋和专用办公用品。